2014年10月,中德双方宣布开展《中国制造2025》与“工业4.0”对接合作以来,两国政府在具体合作领域方面达成诸多共识,两国企业积极开展务实合作,在智能制造、技术合作、园区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落地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可能对合作产生负面影响的苗头,需要防微杜渐,下一步中德两国合作重点应聚焦企业,更多开展产学研合作,以促进两国长期合作、健康发展。
中德工业合作亟待关注的四个新动向
战略层面上,德方合作心态从蜜月期进入谨慎期。两国高层密切互访,加强了两国产业创新合作。根据数据显示,近年来两国间贸易额持续创新高,2016年中德贸易额达到1512.9亿美元,我国首次跻身德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并继续保持德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地位。我国对德投资和德企并购持续上升,目前中国已有8000多家德国企业,在德国也已有2000多家中国企业。两国合作不断升温,但自2016年以来,对德企并购已多次被德国政府叫停,多数并购还受到来自德国本土和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 US)的双重审查,德国也有意对中国投资设限。如,美的收购库卡差点功败垂成,最后艰难通过CFIUS审查,收购成功也以承诺库卡经营的完全独立性、溢价30%的要约、订立隔离防范协议承诺保护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等为条件。可见,德国政府的管制和审查力度在不断加大,对核心关键技术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这将对两国产业进一步合作增加难度。
区域层面上,国内出现合作平台遍地开花的苗头。国内各类中德产业园遍地开花,目前称为中德产业园的已有20余家,其中,国务院批复的有沈阳、上海中德产业园,工信部批复的有连云港、成都(浦江)、合肥、太仓、揭阳、福州等地的中德产业园,在东北、华东、华南等区域均有布局。园区产业定位大多数都聚焦在汽车制造、机械制造、装备制造等德国拥有世界领先技术的领域,各地都在争相与德国合作这些优势领域,争夺的热潮势必加剧国内园区招商引资的激烈竞争,使得各地中德合作园区同质化情况趋势逐渐显现。还有一些园区虽然也制定了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土地厂房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但由于落地项目少、园区产业基础和配套不适宜等原因,造成园区空置,出现“跑马圈地、资源浪费”现象,与中德产业园成立的初衷已经有差距。
产业层面上,警惕我国智能制造高端市场被快速蚕食。随着《中国制造2025》推动制造业智能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德国一大批企业的智能化装备迅速占领国内市场。以工业机器人为例,中国已经成为德国工业机器人的全球第一大市场。同时,德国西门子、博世等针对中国企业推出了工业4.0整体解决方案,并已在国内部分区域和企业进行试点。智能化解决方案承包了整个产业链上下游核心环节,对企业制造水平和工业软件要求更高,而我国智能制造硬件和软件整体发展水平与德国有较大差距,在整体方案中我国企业很难参与其中,企业面临更多标准要求和技术壁垒,在具体维护运营时高度依赖德方。德方以先发优势快速占领市场,并以此获得长期高额利润,这极易使我国智能制造产业陷入高端产业低端化的恶性循环中。
企业层面上,避免中方企业陷入技术空心化的陷阱。从近几年中德企业合作情况看,很多在国内落地的德企是独资企业,其拥有核心技术、独立的配套企业和销售渠道,对国内企业进入其配套产业链门槛高、需求度低,如德国奔驰汽车整车厂,能进入其配套体系的国内本土企业数量不多。还有一些中德合资企业,德方看好的只是我国的广阔市场和企业强大的组装能力,在合作时对技术层面的交流与合作采取审慎态度,不仅使我国无法利用合作机会突破核心技术瓶颈,还使企业极易滋生惰性、阻碍自主创新,造成失去了市场又没有换来技术的产业发展困境。
相关建议
建立多渠道交流平台,进一步从政府级对话向企业级互动延伸。依托政府高层次的长期对话平台,常态化两国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交流,下一步中德两国合作应重点聚焦企业,进一步增加两国企业交流合作的会议、论坛、展览等活动。在会议、论坛举办之外,各地可根据本地产业优势,组织海外同乡会、行业协会等资源,举办企业对接会、产品推介会、技术研讨会、投资宣传会、企业家之夜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要建立起自己的多途径对德沟通渠道,务实促进两国合作项目落地。
优化区域布局,打造中德合作优势产业集群品牌。优势产业集群是国家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表现,通过优势产业集群能聚集大量的企业、人才、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通过中德合作执行平台办公室等资源统筹协调全国中德产业园整体布局和各园区发展重点,避免地区间的盲目竞争。结合我国长三角、珠三角等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基础,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汽车制造等优势领域,选取不超过10家左右中德产业园,重点打造中德合作优势产业集聚区,发挥优势产业集聚区的引领作用,做好优势产业集聚区品牌宣传,创新更多研发合作、人才交流的新模式,以吸引更多德国优势企业来中国寻求合作。
夯实工业基础能力,提高产业链协作能力和企业合作层级。在与德国合作时需要打好基本功,特别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基本功,要加快智能制造软件基础架构、基础工艺、基础材料的专项突破。可通过与德国企业共同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制定、申报研发项目等形式,制定研发专利利益分享机制,促进研发成果在国内的产业化。此外,应充分学习借鉴德国中小企业研发体系,改革现有创新机制,宣传推广企业创新新模式,增强我国企业自主研发能力。
开展协同创新,鼓励支持德资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两国企业合作应更多开展产学研合作,以协同创新促进两国合作向纵深发展。比如,以开放合作的心态邀请德资企业参与到我国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中来。支持在智能制造等创新资源丰富的产业集聚区,由国内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中德两国行业企业、协会组织、科研院所等共同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探索科研成果产业化收入分配和知识产业归属等新模式,在技术攻关、人才引进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德方的优势,在利益共享机制下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两国协同创新局面长效稳定发展。